人力资源处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实施人事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全院机构编制;负责各类人员的职称评聘;
负责各类人员的调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
负责教职工培训计划的实施;
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
负责有关奖励及荣誉称号人选的选拔、推荐;
负责教职工奖惩、福利;
负责合同制工人的招录及临时工管理;
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负责人事数据统计;
负责全院教师资格认定; 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处岗位职责
一、 人力资源处处长职责
1、负责人力资源处全面工作,完成任期内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拟定学院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的规划、招聘、选拔及考核等工作。
4、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福利等统计工作。
5、负责办理在人才市场的人事代理所有工作:
(1)收缴管理费用;
(2)人事档案调动;
(3)职称评聘工作;
(4)负责全院职工五险的上缴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本处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开介绍信及各种证明等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管理专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类人员信息整理工作。
2、负责人事档案、人事处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离职、辞退、借调、试用期转正等手续工作。
4、负责教职工日常考勤统计汇总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协助教务处做好评估材料数据上报、监考等工作;
(2)协助院办公室做好上报教育厅提供教工数据;
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培训、考核专员职责
1、负责全院人才引进工作,做好长期人才储备,能够及时补充空缺岗位。
2、负责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使新员工能够了解学员文化、学院规章制度,更快地融入到学院当中。
3、做好教师进修、职工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辅助等工作。
4、协助处长做好年终考核以及其他各类考核工作。
5、负责人力资源处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工作。
6、负责人力资源处对内、对外的联系、联络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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