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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发表时间:2021-12-09 16:51:11   次浏览


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发布:[社会考试部]        发布时间:[2021-12-03] 

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简称CET)将于12月18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防护提醒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2.所有考生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河北健康码”中每天连续打卡上报考前14天体温。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向考点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须准备的证明材料

3.在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本校封闭管理的在校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电子或考前一日内彩色打印“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附件3)、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4项材料。如健康码、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治疗症状好转的,必须出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和48小时内时间计算截止至首场考试开考前,所有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均需至少间隔24小时)。

4.除第3条所列考生以外其他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要出示电子或考前一日内彩色打印“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附件3)、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和48小时内时间计算截止至首场考试开考前,所有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均需至少间隔24小时)等5项材料。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5.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考点高校须依据我省及当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如有此类情况考生,请及时与考点学校进行联系。

7.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所有考生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

8.所有考生在每场考试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交《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一份,需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的纸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核酸检测证明三种形式有效,见附件2相关样例及说明。

9.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除此之外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10.考生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11.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配合当地政府和考点高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笔试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12月139:00,建议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1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同时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点高校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做好考前准备。

14.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五、各考区考试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9441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25109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79 0335-3880936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0319-2235068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5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1563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763 0317-3170827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640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0311-66007083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doc

附件2: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doc

附件3:“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示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