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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wns9778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8-10-30 14:30:55   次浏览

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要求,按着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学院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章规定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方案》文件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紧紧围绕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通过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学院更快更强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作为衡量评价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严格程序,民主公开。严格执行相关文件明确的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充分发挥发挥党员大会和党委组织部门作用,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3教育为主,强化帮抚把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贯穿始终,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抚、思想教育,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三、实施范围

学院全体党员及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流动党员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5810日至1126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810日至910日)

1、制定方案。按照省教育工委指导方案》精神,结合我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实际的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9月3日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本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参与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及中央、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910日至1015日)

1、排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党员;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党员鼓动、参与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情况;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重点掌握以下4方面情况:(1)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2)党组织虽能联系,但本人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3)教育实践活动中民主评议为“差”的党员;(4)对照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有其他明显不合格表现的党员。

    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党小组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核实结束后,由党支部填写《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

2查找党员登记造册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至2015101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所有党员,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组织部审核备案。

3、党员确认。对查找到的长期失联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党支部核实无不良反映的,补齐应交党费后予以确认,报党委审批后,纳入正常管理序列。

本人虽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但对问题认识态度不端正或有不良反映的,暂不予确认,纳入不合格党员处置范围。

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无继续留在党内意愿的,不予确认,纳入不合格党员处置范围。

对经多方努力查找无法取得联系的,予以暂缓确认,并另行造册,由党委组织部门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015日至1110日)

1初步认定对组织定格为不合格的党员名单向党委组织部沟通。沟通后,召开支部大会,对未予确认党员以及经调查核实存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讨论研究,初步确定不合格党员名单。

2提出处置意见根据初步认定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应当提出限期改正的处置意见,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 对拒不认识错误或拒绝组织帮助的,应当作出劝其退党的处置意见,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本人有明确态度,不愿继续留在党内的,应当作出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的处置意见。

3、党委预审党支部将处置意见填入《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连同《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等调查核实材料一并报党委预审。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同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党委预审后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预审。

4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5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

6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第四阶段:帮抚教育阶段(1110日至1126日)

1、落实帮抚措施。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委有关人员和党支部书记要与他们逐人进行谈话,讲明组织意图和期望要求;党委和党支部要明确专人结对帮抚,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抚措施。

2、做好思想工作。对被劝退、除名的,认真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规定提出申诉。党委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五、工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学院党委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书记黄恒学任组长、路玉文、崔茹任副组长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工作。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2、规范工作程序,把握政策界限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支部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同时,要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政策界限,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稳妥推进。

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3、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正面宣传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支部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

要加强对从严治党、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正面宣传,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消除思想障碍,有效发挥创优产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要强化舆论导向,严密监控网络舆情,防止恶意炒作。 

4、做好立卷归档,及时更新信息。建立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档案,各支部大会研究讨论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要详实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处置决定归入个人人事档案;民主评议资料、调查材料、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党委保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要依据处置结果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库。

 

 

                中共威尼斯wns9778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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