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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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处在院党委和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日常行为规范、团委、宿舍管理以及学生社团组织等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和学院工作计划制定每学年学生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指导全院的学生德育、学生管理工作。

   二、开展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调动各部门组织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检查各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宣传和落实情况。 

   三、指导、监督各系部新生入学教育工作,会同团委抓好新生军训工作,会同团委检查、监督各系班周例会、主题班会的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建立和完善学生德育、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制定每学年全院德育活动方案,设计各类德育活动。指导、监督各部门学生德育、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检查各项活动的完成情况。验收德育成果,定期总结全校德育成果,汇总上报。

   五、负责组织各级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等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六、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指导、检查各系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监督各系班级量化考核和辅导员量化考核等工作;组织检查组,对各系部学生上课、早操、晚自习,宿舍卫生安全、教室卫生、学生就寝等进行抽查或检查。

   七、组织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反馈,建立学生管理档案,收集各项活动的总结、汇报存档,检查各系学生管理资料存档工作。负责对各系部学生管理经费的评定发放工作。

   八、负责学生注册、休学、退学,转学等手续的审核和办理;负责学生证的办理、补办及相关工作。负责学生毕业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毕业证办理、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其他信息的统计、审核、数据上报等工作。

   九、负责学生档案的建立,各类相关学生资料的存档,学生档案管理、发放等工作。

   十、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审批、备案工作。

   十一、按照规定,组织学生体检。

   十二、组织各类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院学生宿舍的统一调配、管理、检查、监督工作。做好宿舍公共财物的登记、保管和维修;做好学生公寓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住宿学生的安全、卫生及生活纪律的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宿舍管理员的雇用、管理、考核等工作。

   十五、组织学生管理工作网络建设,汇总学生管理文件、资料、表格、评比结果及时上传我院网站。

   十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咨询工作。

   十七、为学院其他部门提供相关的学生信息。

   十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