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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推荐情况公示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我院于2021年10月15日下发了奖助学金的评审通知,并召开了由各学院负责人、学工书记参加的专题会议,按照学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奖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荐的系列工作。
现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评审及推荐,现将拟获得奖助学金的19级、20级、21级学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8日—11月5日
公示电话:0311-85158960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