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wns9778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
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努力成才,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2020级班集体和2019、2020级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院《学生“创先争优”评选奖励规定》按比例分配名额,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具体分配名额(附件1)。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形成积极上进、团结互助、艰苦奋斗的良好班风。
(2)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
人数占全班人数 50%以上,并能自发组织政治理论学习。
(3)班、团活动开展率在 90%以上。
(4)形成勤奋、求实、进取、严谨的良好学风,全班学年平均
专业成绩在 75 分以上,全年考试、考查科目不及格(或不合格)人数不超过 3 人。
(5)全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在 95%以上。
(6)全班学生能积极参加学院召集的会议和集体活动,不迟到、
不早退,遵守秩序。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7)全班学生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各种集体劳动出勤率在 90%
以上。
(8)全年周检合格宿舍占全班宿舍总数的 90%以上。
(9)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团结互助,工作有力,能积极完成学
院交给的各项任务,且学生干部能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10)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较好
的成绩。
(1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
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12)全学年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任何严重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
2.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
(2)各系部按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参加评选,各系通过资格审查、班级工作总结等程序,评选出院级先进班集体。
(二)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完成党、团和班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校规校纪,无违纪及不文明现象;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热爱劳动、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专业学习好。具有良好的学风,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全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综合测评达到优秀;全学年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或有关学术类活动;求知欲强,知识面广,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钻研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体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病残学生除外)良好以上;认真上好体育课;有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衣着整洁。
2.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选;
(2)由班委会提名或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情况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和个人书面总结,系部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各系按分配名额进行择优评定,评选出院级三好学生;
(4)本学年内有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评比。
(三)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1)具备以上院级“三好学生”评选的基础条件。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原则,识大体、顾大局,能
认真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
尽职尽责,任劳任怨。
(4)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学
生管理工作。
(5)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
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2.评选办法
(1)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当年“三好学生”的评选;
(2)由班委会提名或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和个人书面总结(附件2、3),各系部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各系按分配名额进行择优评定,评选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4)本学年内有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评比。
三、评选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严格把关今年的评优工作,将评优作为激励学生进步的重要途径之一,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标准和原则。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院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三)要及时上报资料。各系部评选结果必须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填写评优相关表格,并于3月25日前将评优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3:院级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