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3〕9号)文件精神,参照《学生手册》关于评优评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综合测评。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评选公示,二级学院审核,现将学院拟获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疑异,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电话或至学生处反应情况,提出疑异者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
电话:0311-69098207
附件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xlsx